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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 鼓励幼儿园开设早教托育
2021-02-04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大力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
  目前需要初步建立起婴幼儿护理服务的政策标准体系,在广州和深圳市建成5个以上婴幼儿护理服务机构,在其他城市建成2个以上具有示范作用和一定指导作用的婴幼儿护理服务机构。2025年前,我国将基本建立起婴幼儿护理服务政策标准体系,社会婴幼儿护理服务供给明显增加,婴幼儿护理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整体水平力争走在全国前列。
  严格执行休假制度,婴幼儿护理服务设施与家庭同步交付使用。
  “意见”指出,全面落实产假、配偶陪产假等政策,积极探索试行育儿假、产假与婴儿护理服务相结合的办法。通过鼓励雇主采取灵活的工时安排、缩短工时、实行远程办公等措施,为家庭照顾婴幼儿创造便利条件。支助脱产照料婴儿的父母返回工作岗位,并向他们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
  另外,还应加强育儿服务和早期婴儿发育指导。全面推行优生优育,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证免疫规划疫苗的供应,提高免疫规划管理水平;加强母乳喂养率,培养科学的喂养行为习惯,提高婴儿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该意见提出,要统筹规划,建设社区婴幼儿照料服务设施。各地区、各部门要在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新建、扩建、改建一批婴幼儿护理服务机构和设施;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护理服务设施及安全配套设施,与住宅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对没有儿童护理服务设施或设施无法满足婴幼儿护理服务需求的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要在2023年前完成新建项目。婴儿护理服务设施的建设与布局应充分考虑居住、就业、交通、环境适宜性以及集中建设区等方面的因素,充分考虑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婴儿护理服务的需要。
  该意见强调,各地应在社区和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加强社区婴幼儿护理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和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机构的功能衔接,发挥其综合效益。加强对农村和贫困地区婴幼儿护理服务的支持,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农村延伸,将婴幼儿护理服务纳入农村服务体系,鼓励利用农村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校舍、闲置办公场所等资源,通过委托或购买服务的方式,为非营利性婴幼儿护理服务机构提供服务。
  鼓励雇主提供福利性质的婴儿护理服务。
  该方案提出,支持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公营、私营、民间团体等形式,参与婴幼儿护理服务设施的改造与建设。应在就业人口稠密的产业聚集区,开办婴幼儿护理服务机构及设施,提供全日托儿所、半日托儿所、计时托儿所及临时托儿所等多种普惠性婴幼儿护理服务。
  另外,广东鼓励雇主提供福利性质的婴儿护理服务。应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学校、商场和女职工青年集中的单位,采取单独或联合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女职工提供免费的婴幼儿护理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在条件允许的地方,鼓励改造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场所,提供非营利的婴幼儿护理服务。
  该文件还指出,鼓励各地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办托班,招收2-3岁幼儿。在新办幼儿园时,鼓励各地根据有关标准适当设置2-3岁幼儿托班。加强普惠性幼儿园政策支持,鼓励公办幼儿园通过改建、扩建等途径,增加公办幼儿园的托育资源供给。建立家长委员会,发挥好家长的监督作用。
  另外,《意见》还提出,各地政府应将婴幼儿护理服务人员纳入“南粤家政”等就业培训计划,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安全教育,提高服务意识和能力。根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或技能提升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