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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春季期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政策须知
2021-03-01
  第一,免交保教费费的范围和收费标准
  2021年春季学期,对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城镇特困人员、农村特困救助儿童、孤儿、无人抚养儿童、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农村低保家庭子女、残疾儿童以及烈士子女,每学期免收学费750元;对于2014年和2015年有正式注册学籍的离校家庭学生,每学期免收学费600元。
  第二,资金来源
  按照自治区统一核定的免学费标准,对在校学生免学费所需经费,由自治区财政统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全部承担;对2014年和2015年离校未就业家庭学生免学费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承担。
  第三,申请审查的程序。
  所有幼儿园都要做好适龄幼儿的入学登记工作,对于上学期已有合格证明的幼儿,在同一所幼儿园申请相关资助时,不需要重新进行身份认定,在开学注册时直接给予免学费;同时,填写《2021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免学费确认表》,民办幼儿园免学费确认表中所列的学费标准高于各地免学费标准的差额部分,可按规定继续向幼儿家庭收取。